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杂志》于2002年12月正式创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主管,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天津市中西医结合皮肤病研究所主办的皮肤性病学科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学术期刊,是全国唯一的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术期刊。   我们的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宣传党的中医政策。发扬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的特色,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和中西医结合事业的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相结合的方针,促进国内外皮肤病学科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术交流,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体系架桥铺路。主要报道皮肤性病学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治疗进展,同时报道现代医学在皮肤性病学科的新进展、新技术。主要面向高中级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学以及西医学皮肤性病学科医师、科研、教学人员及基层皮肤科医师。本刊现开设:专家论坛、名医经验、论著、研究报告、性病、临床经验、皮肤外科、药物与临床、病例报告、学术探讨、综述,讲座等栏目。   本刊自创刊发行以来,得到了皮肤科领域广大医生的高度重视。虽刚刚创刊,但已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科技信息所“万方数据网络系统”、“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及“中国医学文摘·皮肤科学”、“俄罗斯《文摘杂志》”等检索期刊或数据库收录。   为了能及时反映本学科学术水平的发展新动向,及时报道皮肤性病科重大科研成果及研究进展,代表学科发展前沿,使本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我刊以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为基础,又广泛吸收本领域的院士、全国知名皮肤科专家及有关边缘学科专家、教授,组成具有一流水平、权威性的编委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杂志》刊登的内容均为本学科领域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反映了本学科的重大科研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和科技进展。发表的论文中,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资助课题及省市科研基金等。内容上有创新,立论科学、正确、充分,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本杂志是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领域唯一的杂志,其特色是中西医结合研究诊疗皮肤病。中国医药学是个伟大的宝库,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研究和提高是我国皮肤性病医学领域的一件大事,本杂志可以说是为中西医结合研究、诊疗皮肤病的理论研究者和临床人员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从发行以来,其论著方面90%为中西医研究的成果,在临床经验栏内90%为中西医结合的治疗经验。其论文水平得到了国内专家的认可。本刊以中西医结合的思路作为研究皮肤病切入点,使这本杂志具有了鲜明的自身特色,而迅速跻身于同领域杂志行列。   正是因该杂志的高起点,使本杂志办出了高水平。为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让更多领域去认识和使用其成果,达到资源共享。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中的5个 “死亡操作”

时间:2025-05-09 11:51:34

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中,以下 5 个 “死亡操作” 可能导致申报人直接被拉黑:


  1. 材料弄虚作假:这是最严重的问题,包括伪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证明、临床病例等材料,或夸大自己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比如,伪造论文发表的期刊或篡改论文的作者排名,虚构自己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一旦发现材料造假,不仅会被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还可能被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禁止申报职称,甚至会影响个人的职业声誉和发展。

  2. 违反申报条件:不满足申报的基本条件,如学历、资历、专业年限、继续教育等要求。例如,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就提前申报,或者没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另外,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专业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相关的执业资格要求,也属于违反申报条件的情况。比如,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申报公共卫生专业职称,或者没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却申报医师系列的高级职称。

  3. 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论文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代写代发等学术不端行为,会严重影响评审结果。即使论文是自己撰写的,但如果存在数据造假、夸大研究成果、一稿多投等问题,也会被视为学术不端。比如,抄袭他人论文的部分内容,或者编造实验数据来支持自己的研究结论。一旦论文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不仅该论文不能作为评审材料,申报人还可能面临严重的处罚。

  4. 隐瞒不良记录:申报人如果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情况,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却隐瞒不报,或者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仍进行申报,一旦被发现,将直接被取消评审资格3。此外,之前在职称评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内,再次申报也会不被通过3。

  5. 单位推荐环节违规:在单位推荐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推荐资格,如贿赂单位领导或评审委员会成员、拉关系走后门等。或者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程序,如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推荐上报。例如,申报人通过给单位领导送礼等方式,让单位在推荐时给予关照,或者单位没有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就盖章推荐,结果申报人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申报人会受到处理,单位也可能会被追究责任。